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登入「國外伺服器」的線上百家樂平台,就不會觸犯台灣法律。事實上,台灣法律針對賭博有明確規範,即使透過網路參與國外百家樂,仍有可能違法。以下整理完整解析與風險對照表,幫助你快速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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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法律對賭博的基本規範
- 刑法第266條:以賭博財物為業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- 刑法第268條:意圖營利而聚眾賭博,或供給賭博場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:單純參與小額賭博,可能處以罰鍰。
換句話說,經營或參與以金錢或財物為賭注的賭博,除非是政府核准的公益性遊戲(如公益彩券),否則都可能觸法。
人在台灣,登入國外線上百家樂是否合法?
即使遊戲伺服器設在海外,台灣法律仍採「屬人主義+屬地主義」並行。只要你是台灣人,且在台灣境內透過電腦或手機參與線上百家樂下注,依舊可能被認定違反法律。
司法機關常見的執法重點:
- 追查資金流向(信用卡、銀行轉帳、電子支付)。
- 涉入龐大金流或地下金流,可能牽涉《洗錢防制法》。
國外實體賭場 vs 線上博弈差異
- 人在合法國外賭場下注:合法,因為行為地點在合法管轄區(如澳門)。
- 人在台灣境內連線國外線上百家樂:仍屬台灣法律管轄,可能違法。
法律風險對照表
| 角色 | 行為 | 可能適用法律 | 法律後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玩家篇 | 在台灣境內登入國外線上百家樂下注,小額參與 | 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4條 | 通常處以罰鍰(常見數千至數萬元) |
| 玩家篇 | 大額投注、反覆參與,造成重大金流 | 刑法第266條、 《洗錢防制法》 |
可能涉及刑事責任,甚至洗錢罪嫌 |
| 代理篇 | 替博弈平台招攬會員、經營人頭帳戶 | 刑法第268條 |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罰金 |
| 代理篇 | 營運或協助金流交易 | 刑法、 《洗錢防制法》 |
刑責更重,涉及營利可能加重處罰 |
結論
如果你人在台灣透過網路登入國外百家樂平台下注,仍可能觸犯台灣法律。
差別在於:
- 單純小額玩家:多半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罰鍰。
- 大額玩家、代理或牽涉金流:可能面臨刑法與洗錢防制法的刑事責任。
提醒:本文僅為法律資訊整理,非正式法律意見。如涉及實際案例,建議向專業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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